申报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事指引
发布日期:2010-03-30

根据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作出本指引。

1、施工企业填写《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申报表》(下载网址:www.gcia.org.cn)一式两份,在要求盖章的空格上盖公章。


2、带申报表,连同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到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行业发展与维权工作部)的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工作办公室办理申报登记、缴费、领取创建标识牌。申报资料主要有:(1)广州市建筑工地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备案表(报项目所在街道城管部门);(2)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3)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4)参建单位施工合同;(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其他施工许可手续;(6)《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和《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区或县级市监督的项目,按区或县级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定的安全报监表和受理监督通知书);(7)《涂泥渣土排放证》;(8)《注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注册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简称B类证);(9)专责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项目总监注册执业资格证。

 3、评选工作办公室受理申报后根据申报表上填写的施工各阶段(基础、主体、安装与装饰)进度计划的起止工期(实际进度有变化时,企业或项目部应随时告知评选办),安排检评小组对申报工地进行阶段检评打分。每次打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纳入市双优工地候选名单。


4、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提交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价书》(复印件)给评选工作办公室,作为样板工地命名的必备依据。

5、施工企业有要求同时申报省级“双优”工地的,应在申报表内的申报单位意见栏中填上“申报市级、省级双优工地评选”字样。没有填写“申报省级双优”工地评选的,原则上不予纳入广州市推荐创省双优工地名单。

 

 

 

广州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申报表.doc

 

广州市建筑工地创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备案表.doc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评选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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