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对《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解释
发布日期:2018-07-03

穗建联〔2018〕21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穗建联〔2017〕26号),针对第十八条,为避免出现歧义,2018年7月2日,评选审核工作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做出如下解释:

    《办法》第十八条所指的项目单位行为,是申报单位在本项目的具体责任行为。

特此说明。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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