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达标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5

 

  各有关单位:

我会开展的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评定工作已经一段时间,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调整修改《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评定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 “诚信企业”标准第六条规定“总评成绩90分以上为诚信企业”,调整修改后的标准如下:

1、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总评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

2、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专业承包企业总评成绩85分(含85分)以上;

3、其他建筑业企业总评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

以上标准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4年4月8日

 

 

 

抄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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