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4-02

     (一)  本所沿革与发展

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10年,是一家扎根于中国房地产、建筑、建材行业,专注于该行业内不良资产处置、应收账款催收、法律风险控制、诉讼代理的全国性品牌律师事务所。

律所位于广州第二CBD核心区——保利鱼珠港,中山大道、黄埔大道交汇于此,交通便利,资讯集中,办公设施齐全,功能齐备。

律所采用民主化管理,制定了权责明确、产权清晰的事务所章程,倡导共创、共赢、共享、共治、共知的律所文化。由于聚力创新的理念、共谋发展的动力、专业互补的优势、专业周到的服务,律所在房地产、建筑、建材领域开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在向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同时,也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和有关部门的积极评价。客户数量逐年稳定增长,且高端客户逐渐增加,服务领域逐步扩展至更多的商业领域,为未来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峰”取自于张大千先生的一副对联“海到尽头天作岸,山登绝顶人为峰”,下联展现的是一副勇攀高峰的壮丽画卷,取“为峰”之名,有三层寓意:一是体现人在认识、征服、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作用,是为“以人为本”,这也是律所秉持的核心理念;二是登顶需要克服重重困难——外界的险阻、内心的恐惧、身体的极限,须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持之以恒的耐力、团队协作的合力,故“团队协作”亦为律所的核心理念;三是登山过程是一个不断认识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再出发、再认识、再挑战、再超越的旅程,山外有山、人外有人,面对自然、社会和历史,我们应深怀敬畏之心!敬畏法治、敬畏规则、敬畏自然!

“为峰人”始终秉承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当事人的商业目的为己任,始终抱有虚心、谦逊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件诉讼和非诉业务,始终坚持持续学习、刻苦钻研、与时更新,研习法理、联系实际,强调“专业、职业、敬业、恒业”,见微知著,持之以恒。

(二)  团队介绍

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主要经济发达地区,已在武汉、济南、郑州、杭州、石家庄、深圳分别创设分支(联盟)机构,现有律师及辅助人员568人。律所整合优势资源,以专业、专注和团队三大优势为核心竞争力,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专项风险应对及管控,突出在应收账款清收、不良资产处置和民商事疑难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和资源整合,为顾问企业的战略重构、风险防控、经营有序、运营良性提供专业、常态、长效的风险管控服务,为企业乃至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创始人介绍

律所创始人、管委会主任王燚,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从政、为学、经商皆有所涉,曾担任过行政机关领导职务、高校老师、大型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在担任企业集团副总裁、总裁岗位期间,主导过上市公司并购、广东信托投资公司破产清算组资产包处置,长期直管集团法务工作。

社会兼职有:

Ø  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事疑难案件研习所研究员;

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Ø  广东省钢铁工业行业协会副会长;

Ø  广东省建筑机械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

Ø  广东省水泥与混凝土行业协会理事;

Ø  广州市金融服务促进会副会长;

Ø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促进会理事及经济法律专业委员会、港澳交流委员会常委;

2、业务团队介绍

律所管理实行“公司化”运作,从创始即改变传统律所万精油式的散兵游勇模式,采用“公司化”管理体制与机制,建构统一的业务体系和专业分工,充分发挥每一位团队成员的优势和特长,通过紧密的团队协作弥补个体作战的专业、能力之局限,聘请以法学理论研究及实务领域的知名专家为主,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金融、财税等领域相关行业专家为辅,组建强大的为峰专家委员会,为律所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解决方案。秉承专业、专注、长效的理念,致力于打造中国房地产建筑建材领域法律服务的知名品牌、中国应收账款及不良资产处理方面的领先机构以及中国房地产建筑产业链的整合服务机构。

广州本级设总务部、诉讼事务部、法律顾问部、不良资产处置部、房地产部、建筑建材部等部门以及专家委员会。部分员工具有法院、检察院、企业法务总监等岗位工作经历,互补性强。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律所做强做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峰律所联盟机构为近千家企业、政府机构及个人提供不良资产处置、应收账款催收、法律风险控制、诉讼代理服务,积累了广泛和丰富的经验和资源。每年团队案件的处置能力达千件以上,个案标的高者达数亿元,处置时间最快7天。

为峰诉讼团队,通过案件办理流程控制和三道防火墙设置,严把案件诉讼方案策划关,在庭审、调解、执行各不同阶段科学排兵布阵,充分发挥团队协作之优势,尤其对经济领域的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处理经验,确保了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果,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利益。

诉讼团队由诉讼部长、专家律师、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律师助理、执行律师组成。主办律师负责项目方案的拟定报批后执行,协办律师负责项目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律师助理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对接,执行律师负责诉后的案件执行。

执行团队,有极强的沟通谈判能力,能快速反应,对债务人的各种逃避执行手段有丰富的处理经验,确保了执行成功率。

(三)  律所配套产业

为峰产业是以法律服务为基础,包括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智库咨询等平台,各板块相辅相成、互为支撑。

为峰律所按照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重视制度化、标准化、系统化建设,以大湾区为中心,在现有业务区域的基础上,继续在华北、华中、华南等地主要省会城市设立分所。

(四)  为峰优势介绍

1、专业优势

为峰律所专注于不良资产处置、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多年,并为客户提供全方面风险管控,预防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律所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在长年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尤其强调诉后执行结果。通过专业的执行团队的工作,坚守法律底线、不踩红线,采用灵活的方式从不同的层面解决诉后执行以及应收账款催收。

2、管理优势

传统律师事务所一般采用合伙人制度,其合伙人挂靠律所,但都是独自运营项目,无法形成团队合力。为峰律师事务所有别于传统律所管理模式,采用“公司化”管理方式,充分吸收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运营经验,是一家专业过硬、服务优质的一流律所及产业链的服务整合机构。

同时,律所采用实时跟踪,及时跟踪案件的进展并及时回复当事人,确保案件委托的公开化、透明化。

3、服务优势

律所采用“顾问 + 诉讼 + 执行”的服务模式,全方位跟进项目,确保项目过程中全覆盖,不留死角。

(五)  业务范围

1、代理各类诉讼、仲裁

针对客户已产生的各类参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纠纷案件,代理客户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应收债款清收

Ø  在资信调查的基础上,代理客户与债务人进行协商谈判,促使债务人在诉前主动履行债务,减少和避免诉讼成本;

Ø  对债务人的财产迅速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冻结、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争取诉讼的主动权;

Ø  代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协调法院执行,确保货款、账款以及其他执行款的及时到位。

3、法律顾问事务

Ø  解答日常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Ø  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

Ø  根据当事人委托对专门项目,发表专业法律意见书;

Ø  根据客户的具体委托,寄发律师函和各类声明函等;

Ø  对银行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或法律建议。

我们的团队有别于传统律所的管理模式,我们采用“公司化”管理方式,充分吸收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运营经验,倾力打造成为专业过硬、服务优质的一流律所及产业链的服务整合机构!

二、   本所对服务质量的承诺

为确保我所的服务团队能够全面、及时、深入地与贵行进行沟通,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1、诚信敬业,积极主动,勤勉尽职,依法维护贵行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严格按照与贵行约定的范围开展工作,不超越权限进行活动;

3、严格保守法律服务活动中知悉的贵行的秘密和国家机密;

4、在为贵行提供服务期间,不为任何与贵行相对的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5、不泄露对贵行不利的信息、资料;

6、本所将秉承客户至上、团队合作、谦虚谨慎、开拓进取、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理念,与贵行建立融洽的合作关系。

三、   本所联系方式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东856号保利鱼珠港A-2栋5层

传真: 020-82515812

联系电话:13826123377

邮箱:474717586@qq.com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