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30


穗建质〔2019〕1651号

各区(含广州空港经济区)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散装水泥管理办、节能墙革办、人防质监站,市建设工程各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结合《广州市质量强市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强市办〔2019〕2号)等要求,以及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营造气氛,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质量月”期间,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继续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相关重要论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把工程质量提升作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的重要措施,全面提升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对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市有关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强省、质量强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宣贯,市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充分认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三是大力开展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广州市市长质量奖等评选政策解读和宣贯,鼓励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积极申报各类奖项,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卓越质量管理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四是由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开展“质量兴业、质量强企”系列宣传,动员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市结构优质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创优活动,进一步提升创优工程的科技含量,智慧建造,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五是鼓励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现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观摩,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一是我局将联合各区住建局、相关行业协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批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现场观摩项目详见附件,具体安排另文通知)。重点观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内容。二是各区住建局在本区范围内,选择质量水平居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三是市建筑业联合会、建设监理行业协会等其它行业协会要组织施工、监理企业等单位,前往获得“鲁班奖”和国家质量奖项目以及在建施工质量水平较高的项目进行参观学习。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使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各单位要继续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检视制约工程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形成主体实、来源清、台帐明、制度全、监管强、处罚严的长效机制,使人民群众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相关标准和指引,《装配化装修技术规程》《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规程》《预制构件用座浆料应用技术规程》已列为2019年度市地方标准,目前正开展编制工作,《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防水专篇)》《广州市住宅项目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常见问题解析》《蒸压加气混凝土高精砌块墙体施工技术指引》等质量工作指引以及装配式建筑施工工艺视频录制由我局相关直属单位正在编制,近期将予印发。

(四)加强检查,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加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二是深入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聚焦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主体责任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组织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发现存在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持续开展混凝土施工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原材料和产品以及工程实体的混凝土质量检查,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防范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四是继续开展违规海砂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各混凝土、砂浆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用砂质量开展专项治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五是继续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施工现场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以及建筑节能材料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检。六是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要组织各监理企业对所监理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

(五)强化监管,不断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我局委托市质监站牵头,负责组织开展以下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行为检查,检查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管理体系、检测行为、流程及按照相关规范、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开展工程质量检验等情况。二是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比对活动,将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管理的检测单位均纳入此次能力验证范围。

(六)注重创新,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市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继续探索、推广先进技术工艺、精细化管理。

一是由市质监站牵头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研讨,开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制构件生产质量验收规程》《广州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防水专篇)》等标准指引、创建精品工程质量的宣讲,以及质量监督便携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氯离子含量快速检测等方面的培训。二是由市散装水泥办牵头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开展氯离子含量检测培训,以及薄层砌筑及机喷抹灰施工一体化交流。三是由市节能墙革办牵头组织优质新型墙材产品及施工工艺的示范交流活动。四是由市人防质监站牵头组织开展结建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培训,以及结建人防工程示范项目观摩交流活动。五是由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创优经验交流、工程质量评优办法解读、深入推广QC小组活动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经验交流,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经验分享、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行业协会、有关企业要认真谋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做好动员和工作部署,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二)各方配合,注重实效。市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各建筑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三)认真总结,及时通报。市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5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


附件:2019年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现场观摩项目.doc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6日

(联系人:黄志宏,联系电话:020-83124449,电子邮箱:huangzhihong@gzc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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