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企业]关于补报2019年2-6月建筑业统计月报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30

粤建协〔2019〕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各地市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反映,有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上报并要求补报,经请示现进行2019年2-6月份建筑业统计月报补报工作,需要补报月报报表的企业于8月20日前在工作平台上提交补报申请并完成上报,过期不再予以补报。请各地市统计主管部门把关并认真审核,通知漏报企业按上述时间补报。对于在其他时间随意开放平台让企业进行补报的行为将进行严查,希望各地市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2019年建筑业统计报表补报工作。

附件: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统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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