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出台三大举措优化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营商环境,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小型工程(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生产和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厂房、仓库等项目除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三大举措,优化质量安全监管环节。

  一是实行基于风险控制的检查制度。工程各阶段质量安全风险等级分为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参建单位在各施工阶段展开技术检查,记录存在问题并整改,形成检查报告;竣工验收阶段,各方责任主体对技术检查报告进行查验。

  二是实行标准化差异化监督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机构)除首次监督检查外,根据工程类别在施工过程中实施1次或2次的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提升图审、监理从业人员执业咨格,强化提升监督人员学历要求。三类从业人员除需满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从业要求,还需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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