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开班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政府13届38次常务会议的决定,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安监[2008]142号)精神,经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建筑业联合会具体负责开展我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第一期培训班定于2009年7月20日开班,具体如下: 一、培训范围 在广州市(含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等区(市))从事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咨询、勘察设计、检测单位,建筑机械生产安装以及招标代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建筑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外地进穗施工企业)。 二、培训对象 1.建筑施工企业 2.监理企业 3.建筑机械生产安装企业、租赁单位 4.预拌混凝土企业 5.其它建筑行业企业 上述这些企业未取得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人。 6.招标代理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 7.检测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 8.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总工程师 9.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 10.造价咨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培训目的 使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系统了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要求和企业安全管理实务,重点掌握重大危险源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知识。 四、培训内容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中第七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培训的全部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主要包括: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务、安全管理组织保障、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条件与安全投入、现场安全管理等。 3、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工程深基坑、高支模、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用电、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等专项安全培训基本知识。 4、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课时安排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在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集中培训四天,增加学员之间安全管理现场交流和安全生产工作探讨的实践内容。总学时为48学时。具体课时分配如下表: 序号 | 教学内容 | 课时 | (一) | 安全生产概述 | 4 | (二) |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8 | (三) |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与方法 | 4 | (四) |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专业课 (1) 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 (2) 高支模、高处作业的管理要求 (3)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 (4) 建筑施工安全用电、焊接 | 16 | (五) | 安全管理现场交流 | 8 | (六) | 安全生产工作探讨 | 8 | (七) | 复习考试 | | 合计 | | 48 | 六、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1、网上报名:请企业登陆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gcia.org.cn),点击右上角“培训网上报名”一栏,进入“负责人安全培训”页面,在“网上报名”中根据企业所需,如实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出《广州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名表》。 2、现场报名:企业凭在网上已打印的《广州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名表》加盖公章(1份),请同时提供本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证明或任命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报名时一并缴交相关培训费260元/人(其中培训费192元/人,课本及资料费68元/人),培训收费按物价局批复收取(穗价函[2008]208号《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3、现场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第一期培训班于2009年6月22日--7月18日接受现场报名(星期六、日不办理),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 广州市建筑集团教育中心(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 报名联系人:王雪英、吴少芳 联系电话: 83867768,83821257 七、培训开班及报到手续 1、开班时间 企业办理报名手续后,请及时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上报名系统”的“开班通知”一栏中,查看参加学习人员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到指定培训学校报到。 第一期广州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开班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集中培训时间为四天 。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4:30时 2、上课地点 广州市建筑集团教育中心(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1号),具体课室见校内告示。 3、报到手续 报到时学员需携带第二代身份原件、复印件1张、并填写好《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登记表》(见附表),贴上小一寸彩照,另带上小一寸彩照2张,以备领取学员证和办理培训合格证使用。 八、考试及发证 1、考试 ①考试由学员在计算机上独立完成。 ②考试合格后,由培训学校对学员考试成绩建立档案并在相关证书上填写内容报市建筑业联合会咨询培训部。 2.发证 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对参加学习人员出勤课时统计和考核成绩统计,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后,颁发《广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合格证》。 九、相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本人亲自参加全过程培训学习,不得找他人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2、学员要保证学习出勤率,才能参加培训考试。达不到总学时要求时,学员应在统一安排下参加补课,补课完成后才能参加考试。 3、请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质量(安全)监督站督导辖区内的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凡参加本次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者,其学习课时可作为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时,同时免于参加该年度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穗备案前相关人员培训考核。 关于全面开展我市建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8〕1029号).doc 《广州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培训登记表》.doc
联 系 人:袁明霞、刘 洁 联系电话:83370506、83370255 传真:83370255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科技推广与培训部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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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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