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项目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2009年度“双优工地”与“双A诚信工地“的通知
关于广州市项目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2009年度“双优工地”与“双A诚信工地“的通知 |
| |
各有关施工企业: 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组织评审的2009年度省级“双优工地”与“双A诚信工地”申报工作已经开展(详见广东建设信息网安全管理栏目),根据我市的情况,补充以下通知: 一、申报条件: 1、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批文。 2、凡建设项目正在参评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并已通过一次以上现场检评的项目,均可以申报。 3、参建单位必须是在申报市级双优工地时填写的单位。 4、工程项目必须在2010年3月底前竣工验收。但大型建设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除外。 二、申报资料要求: 1、申报省双优的工地按照省建筑安全协会文件规定的资料目录,收集整理,订装成一整册,设有封面与目录索引。 2、申报省双优工地同时申报省双A工地的,可将省双优和省双A要求的资料合并整理(注:有参建单位的项目,要将参建单位的施工合同也一同附上)。 三、收件时间: 属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推荐的项目,收案时间统一在四月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两天。地点为越秀区小北路113号9楼行业工作部。联系人:王浓斯,电话:83546630。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