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0〕9号
各有关会员:
为帮助会员解决新冠疫情影响存在问题,我会协助省建筑业协会完成省住建厅安排的调研工作。工作得到44个单位的支持和配合,我会将收集的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专门的调研报告分别报给相关主管部门,现将调研报告内容全文发给你们,供参考。
一、调研对象情况简介
本次调研以建筑业企业为主,收回调研材料44份,其中,国企29家,私企13家,混合所有制企业2家;特级资质等级8家,一级资质等级32家,二级资质4家。
二、疫情期间建筑业基本情况
1、新签合同额下降,应收帐款增加,施工进度滞后
2020年1-2月新签到合同额为259.11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6.98%。其中,有9家企业2020年1-2月新签到合同额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96.73%;有9家企业今年1-2月份未有新签合同额。
2020年1-2月应收帐款总额为296.56亿元比去年同期高21.15%。
2020年1-2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业务合同额为175.87亿元只为计划完成合同额的64.95%。
2、开工复工率低
截止2月14日开工复工项目为140个,开工率仅为3.76%,对应合同额为1427.92亿元占应复工合同额的13.44%。
工作人员返岗率低
截止2月14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返岗37213人,返岗率为55.34%。在建工程项目所需劳务人员总数为263551人,但目前仅有13410人返岗,劳务人员返岗人员仅占在建工程项目所需劳务人员数的5.09%。
4、防疫物资缺口大
为满足复工条件,预计2月底需补充防疫物资数量:口罩3984518个,75%酒精等消毒用品56843升,电子体温计13891个。
三、受疫情影响主要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的短缺是建筑业复工是最大困难,同时,短缺将带来了人工价格上涨的风险;
2、疫情期间,建筑业上下游产业大部分停工停产或减产,物流停工,原材料、设备和价格和供应量、供应周期均受影响;
3、防控疫情措施将增加费用,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医疗用品,采购途径仍是紧缺;同时,多地政府要求各工程项目设置隔离室(或隔离区),一方面工地的条件不够,另一方面项目工地的管控手段和防控资源也不一定到位,更不专业,效果不理想;
4、工期延误带来的合同风险,复工时间推后,造成管理人员工资、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周转材等窝工费用增加;
疫情对工期的影响,包括显性和隐性的影响。显性的是政府部门规定不得早于特定日期复工。由此造成的延误,施工企业有充分理由主张工期顺延。隐性的影响,是指政府允许复工之后,至劳动力组织全面恢复正常的一段时期。这个时期可能会有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以及甲方可能由此对施工企业进行的工期索赔,作为施工企业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5、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的增加以及其他连带费用、风险的增加。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减慢,后期建设单位会要求赶工,会增加赶工费用,施工成本上升。
四、对建筑业优惠政策建议
基于疫情对建筑业造成的重大影响,建议相关部门给予下列支持:
1、税、费减免支持
对企业发展进行扶持,出台相应的税收或财政补贴政策。降低建筑业税费,适当减免建筑业增值税,亏损金额抵减盈利月份的金额以降低所得税;给予企业适当的增加资金的贷款,在金融业资金政策中予以专项支持,给予减免利息优惠,减轻企业负担,特别是中小施工企业,减少倒闭风险;对参与捐赠的企业和个人行为予以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抵扣,鼓励社会捐赠。
2、服务支持
加大社会各行业复工的指导,争取市场尽快恢复正常状态,以确保施工生产所需的劳动力及各类物资供应;进一步明确和简化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办理流程,在采取完善的防疫措施的基础上,尽可能简化复工申请程序,让企业尽快复产。
开启绿色通道,及时给企业开具“不可抗力”证明;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
3、劳动用工支持
对于积极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照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费用支持。因此类岗位人员不足而造成困难的企业,可向政府申请延迟复工补助。
对人工信息价及时进行调整,反应市场真实情况,并出台政策对非政府投资项目的人工价格调差进行强制要求执行。加大对产业工人培训的力度和补助,拓宽产业工人来源。
4、产业支持
对于能积极响应产业政策,采用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给予加分。
给予建筑业下游的混凝土、沙石、水泥、加气块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复工政策关注,确保建筑材料供应能力,并对材料信息价进行及时调整,反应市场的真实情况。
提前做好基建项目储备,疫情过后大搞基建减税,对于人口流入地区的都市圈城市群可以进行适当超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刺激需求、稳定就业、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中国制造竞争力和提高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
5、生产经营方面的支持
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签订的购销合同、施工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依法缴纳的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6、疫情措施物资支持
建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确保防疫物资的供应和质量。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开工人数,供应相应的物资,保障人员的安全(目前,此项工作已经有序展开)。
五、行业信心状况
即使在疫情的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多方面的压力,但还有是39家企业对我省建筑业市场保持保守乐观的态度,占调查企业的88.64%,但也有4家企业对我省建筑业市场不乐观,占调查企业的9.09%,有1家企业非常乐观。
特此报告。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