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0〕58号
各参评单位:
为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评优项目的过程质量控制信息,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规定,我会需收取在评项目的相关综合资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对象
参加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评优,并已经完成主体验收的项目。
二、资料要求
1、桩基分部验收记录、纪要和分部验收登记表,桩基检测资料;
2、地下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分部验收记录、纪要和分部验收登记表,以及相应实体检测报告;
3、钢结构分部验收记录、纪要和分部验收登记表,及对应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项目)。
三、其他要求
1、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接收时间自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8月8日止;
3、报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5楼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管理和培训工作部
4、材料截止收取后我会即组织专家对项目的结构评优进行综合计分,计分结果将作为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结构优良)项目的依据。逾期提交的,将不在本次计分范围。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0年7月14日
(联系人:冯卫灵,020-8327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