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1〕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创优质、保安全、争鲁班”活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我会从2021年7月起受理我市建设工程申报2020年度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第二批)评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7月9日(逢星期六、日休息)。
2、申报地点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管理和培训工作部(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5楼,电话:83270772)。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工程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2、申报工程为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消防验收手续的工程;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
(1)建设工程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
(2)施工期间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或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的;
(3)工程未按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全面完成的;
(4)申报市工程优质奖的民用建筑工程,毛坯面积占总建筑面积25%以上;
(5)违反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
(6)在工程质量方面被有效投诉,未按规定完成维修的;
(7)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8)违反国家、省技术标准规范的;
(9)属于保密工程、临时性工程或抢险工程的;
(10)拖欠务工人员工资或因重大劳务纠纷,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11)出现三类桩或者结构经过加固补强的;
(12)未能通过节能验收的;
(13)存在违法改建加建的。
4、送审的工程资料必须按相关要求提供原件,一经发现资料与相关规定不符或存在造假的情况,即取消工程项目的参评资格。
三、申报时提交的纸质资料
1、申报单位必须填写《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工程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填报表(附件2)所列资料复印件各一份,以上资料必须按次序装订成册,申报时提供作为参评工程的资格初审,初审后,建设程序文件复印件不退回;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4、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料料、新设备获得的专利技术、科技示范、科技进步奖,创新成果奖;获得国家、省级施工工法;获得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示范工程;QC成果奖等资料。
四、申报时提交的电子文件
1、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申报表(附件1)、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资料填报表(附件2)和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3)及以上三个表格电子版。表格从我会网站www.gcia.org.cn下载,并严格按照格式填写。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3、反映工程概貌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的8张照片 (其中包括外立面、天面、地下室、标准层、机电、管道安装等部位及其细部作法相片,并对每张相片进行不超过30个字的文字亮点简述)。
五、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必须准备好下列工程技术资料(原件)备查,资料具体送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计划2021年7月底资料审查,请提前做好准备):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
(2)工程竣工图纸(经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幕墙工程要经过图纸审查并经原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3)住宅工程须提供所有已入住业主、住户的质量回访表或质量意见反馈表;
(4)必须提供节能分部验收资料。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装订成册,并设有总目录和册目录,以方便专家检查。资料内容及组卷次序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执行;全部资料不用装资料盒子,但须用大型塑料胶箱按册装好,箱体上面和侧面应标识清楚工程名称、申报单位;
2、每项申报工程一般只能填报三个参建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申报前负责与参建单位互相沟通,对照条件协调确定,参建单位必须在申报时填报,申报后不再接受补报;
3、参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合法的分包合同;
(2)所承担的分包工作量居所有分包单位的前三名且占工程总工作量的10%及以上;大型工程,分包工作量在3000千万以上的企业可作为参建单位;
(3)所承担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优良。
4、申报工程具有相当规模及工艺复杂等特点,可酌情增加一至两个符合上述条件的特殊专业施工的分包单位(如高低压变配电、钢结构、幕墙等专业)作为参建单位,但须书面申请并经确认;
5、申报表中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要填写准确并通畅,以便发送相关通知等信息。
附件: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