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1〕7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理顺项目申报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工作,更合理、有序地安排项目申报立项及过程检查,经与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沟通,广州市区域内所有申报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按照《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修订)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我会审核,并同时填写《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已通过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立项公布的项目,根据检评进度要求提交《广东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过程(验收)检查计划》(见附件2)报送到我会,由我会统一汇总报送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以便统筹安排检查时间。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检评需要提前填写,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2534879594@qq.com。
特此通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