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1〕1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联合会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广州建筑行业团体标准体系,我会拟申请全国团体标准制定与发布资格,并拟定了《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经各理事单位审议,现将《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公布。
附件:《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