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批)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穗建联〔2022〕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工程,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质〔2021〕322号),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设立“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精品工程办公室”),负责开展精品工程培育、资格审查、评选等工作。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第一批)全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申报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均可参与精品工程培育,申报评选:

(1)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群。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3)已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并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车间、仓库等工程,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群。

(4)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但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且精品工程“六要素”较为突出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模的人居环境工程项目,均可参与精品工程培育,申报评选:

(1)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老旧小区、城市街区(含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城市公园、滨水空间等城市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及周边区域环境提升项目。

(3)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未达到以上两项条件,但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且精品工程“六要素”较为突出的工程。

二、申报地点和时间

申报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5楼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2503室

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3月4日止(工作日9:00—17:00)。

三、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一般为项目建设单位,也可为设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单位)向我会报送《广州市精品工程培育申报表》(见附件2)、《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培育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或《广州市人居环境工程培育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提交原件一式一份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4879594@qq.com)。

2.精品工程办公室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定后,纳入精品工程培育项目库。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房屋建筑工程、人居环境工程参建单位要树立争优创优意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力推动精品工程建设培育工作,并在项目设计、科技创新、绿色节能、安全、质量、功能性等方面积加强管理,努力打造精品工程。

2.我会将配合广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项目精品工程培育指导管理工作,从培育项目中选取较好的项目开展精品工程示范建设,组织召开精品工程设计、施工以及绿色建造等方面的现场交流会,提高建造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2.广州市精品工程培育申报表

3.广州市房屋建筑精品工程培育情况汇总表

4.广州市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情况汇总

 

 

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代章)

2022年2月22日 

(精品工程办公室联系人:邱俊勇,电话:83270753,18122303994,邮箱:25348795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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