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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评选项目主体结构验收资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穗建联〔202361

各参评单位:

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规定,为了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评优项目的过程质量控制资料,需收取在评项目主体结构的相关综合资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资料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了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评选;

2、已完成了所有中间检查;

3、已经完成主体结构验收。

二、资料要求

1、地基基础分部验收记录、纪要等验收资料,桩基检测资料;

2、地下结构和主体结构的分部验收记录、纪要等验收资料,以及相应实体检测报告;

3、有钢结构的项目需提供钢结构分部验收记录、纪要等验收资料,及对应检测报告。

三、其他要求

1、提交的资料为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2、接收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

3、联系部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工程管理和培训工作部

4、资料截止收取后,我会即组织专家对项目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计分,计分结果将作为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结构优良)项目的依据。逾期提交的,将不在本次计分范围。

特此通知。

 

联系人:冯卫灵

   话:020-83270772

   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25楼2503室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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