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1]49号
关于推荐、申报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专家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合人才资源 ,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功能作用,根据我会印发的《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工作办法》所确定的职能,我会决定调整、充实我会专家库,在广州建筑行业内进行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专家申报、推荐、选聘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进行申报。(请已进入我会专家委员会的专家所在单位也同时进行专家的重新登记工作) 一、遴选范围: (一)本会理事单位; (二)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有关技术管理部门; (三)广州建筑施工技术院校及设计、监理单位。 二、入选资格: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乐于奉献。 (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和职称人员,担任过具有二级资质及其以上建筑业企业工程师或大型项目的负责人,有丰富的设计或施工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知识,在本行业房建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安装等专业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三)主管技术工作期间本单位荣获过市级以上优秀工程项目质量或技术进步奖项;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至60岁之间,能胜任本专业工作(行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至65岁); (五)掌握和熟悉国家颁发的本专业设计、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六)热爱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广州建筑业联合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三、申报、推荐程序、人数要求: 个人自愿向所在理事单位提出申报; 特级、一级总承包理事单位限报人数:3 - 5 人; 二级总承包理事单位限报人数:1 - 3 人; 理事单位或相关部门推荐到市建筑业联合会秘书处。 四、截止时间: 2011年8月1日~8月12日止。 联 系 人:张万雄 张江华 联系电话:83548515 83557750 传 真:83542890 83546700 网 址:www.gcia.org.cn E-mail:gzjl1203@163.com 地 址:广州市小北路113号(华宇楼)9楼 附件: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联合会 推荐 申报 专家 通知 抄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处、工程质量安全处 抄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长、秘书长、各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