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3]05号
关于开展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经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我会理事会决定在广州建筑业企业中组织开展广州建筑业诚信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凡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并已成为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员单位的建筑业和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其他企业,按照《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考核记分评定表》进行自评,总评成绩90分以上的,均可申报“诚信企业”。 二、受理要求:请符合要求的企业于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4月18日期间,提交《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评定申请表》到我会办理申报手续。 三、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 2、联合会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3、联合会审核评定结果; 4、评定结果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5、公布结果,颁发标牌和证书。 请有意愿申请成为“广州建筑业诚信企业”的单位按规定尽快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实施办法(试行).doc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113号九楼,联系人:关美伴,联系电话:83270753)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开展 建筑业 诚信评价 通知 抄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抄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长、副会长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