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3]10号
关于推荐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我市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工作准备展开,为进一步促进信用评价工作,保持信用评估师队伍的适度规模和评估水平的稳定,经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2月25日至3月8日止,在广州市开展推荐社会信用评估师工作。企业或个人可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条件 信用评估师分为四个专业,即企业管理专业、财务(审计)管理专业、安全质量管理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企业管理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职称,担任过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企业的企业管理部门正、副职职务; 2、财务(审计)管理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职称,担任过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企业的财务或审计部门正、副职职务; 3、安全质量管理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职称,担任过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企业的安全质量部门正、副职职务; 4、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学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职称,担任过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正、副职职务; 5、推荐人选目前仍在上述四个部门中任正、副职或更高职务。 (二)推荐要求 1、每个企业可按不同专业推荐,一般每个专业不超过2人; 2、取得“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评估师资格证书”的评估师或高级职业经理人职称的人员可优先推荐,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二、其他事项: 我会将在推荐工作完成后,对被推荐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参加统一培训、考试,并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统一颁发“工程建设信用评估师”证书。取得资格的人员将安排参加下一阶段的信用评价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8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我会行业发展与维权工作部。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关美伴、施彦敏 联系电话: 83542907 传 真:83542890 地 址: 广州市小北路113号九楼 邮 编: 510045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推荐 工程建设 信用 评估师 通知 抄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抄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会长、各副会长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办公室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