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4〕5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工程,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质〔2021〕322号,见附件1),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和评选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按照计划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穗建质〔2021〕322号)(附件1)的相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精品工程评选申报表》(详见附件2);
(二)《广州市精品工程评价标准及自评表(房屋建筑工程)或(人居环境工程》(详见附件3);
(三)精品工程创优承诺书(详见附件4);
(四)相关证明文件:
1.施工许可证证明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2.《广州市精品工程评价标准及自评表》中涉及所有评分内容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查询网址)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3.反映工程概况和各分部工程质量状况的照片(JPG格式)不少于二十张。
三、申报资料整理要求:
(一)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二)申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辩认,所有复印件保证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
(三)申报资料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资料以彩色扫描形成PDF,按申报材料顺序编号命名,并保存在以“申报单位简称+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
(四)电子版资料同时提交2024年度广州市精品工程申报项目情况表(详见附件5)。
四、申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工作日9:00-17:00)。
(二)申报地点: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5楼2503室)
联 系 人:关工
联系电话:020-83270753
电子邮箱:25348795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培育及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质〔2021〕322号)
广州市房屋建筑、人居环境精品工程办公室(代章)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