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7〕3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粤建协〔2014〕56号 )以及贯彻实施《广州市绿色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市府92号令)精神,鼓励和促进我市建筑业绿色施工创建工作,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建筑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导向引领作用。为此,我会大力开展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评选活动,现把2016年下半年申报并经过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12项立项工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立项为2016年下半年广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加强过程中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按照制订的绿色施工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各项绿色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在工地入口处或醒目的位置挂设标识牌,自觉接受工程建设各方的监督。
二、已立项的工程在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基本实施后,对目标为创建广东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要抓紧时间整理绿色施工的阶段性实施情况,做好每项绿色施工内容的数据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及早通知我会组织过程检查,经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推荐参评。同时,项目每月要及时报送绿色施工情况表到所属质安监站,并做好评分的记录,相关记录将作为项目能否获得通过评选的参考依据。
三、各立项工程在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后,申报单位需要按我会《关于发布广州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指导手册的通知》(穗建联[2016]7号)要求,组织好绿色施工专项验收资料,并提前把验收申请表和相关验收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我会邮箱:kjpx88@126.com,向我会申请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
附件: 2016年下半年广州市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名单 。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