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筑[2013]211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
市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2013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年报及定期报表工作。
一、凡我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资质的企业均须按要求报送建筑业统计报表。建筑业企业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主页(网址:www.gdcic.net)或“行业统计”网页,平台”有关内容关联。
二、各单位通过网络完成上报年报统计数据,同时打印上报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3月30日前报送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地址:广州市小北路 113 号九楼,电话:83542907,联系人:关美伴,邮编:510045,传真:83546700。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 2012 年建筑业统计年报及 2013 年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145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