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及其附属项目、广州金融城及其地块(新建、迁建、复建、安置项目),受理建设项目质量创优评优、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创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3


穗建联〔2017〕46号

有关单位:

鉴于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广州金融城两地块建设因多种原因,我会一直没有受理创优、创建申报。我会于2017年7月请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意对上述两地块项目,可按我会2017年修订和颁布的《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符合参评范围和条件的工程可受理申报(穗建质函【2017】3535号)。为此,我会从本文发出后接受项目申报,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金融城总体规划范围的建设项目(含新建、拆建、复建、安置的房建工程及专业工程);

2、白云机场第二航站楼总体规划范围的建设项目(含新建、拆建、复建、安置的房建工程及专业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申报条件

1、建设项目从开工至申报日完成工作量不足50%、建筑物在建高度不超过总高度的50%;

2、项目开工至申报日止,被行政处罚不超过两次(含两次),项目无发生一般安全事故;

3、2017年8月后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按评选办法规定申报。

(二)质量评优申报条件

1、申报结构评优是质量评优前置条件,申报结构优质的不得超过总体结构的50%;申报结构优良的不得超过总体结构是70%;

2、项目基础检测资料齐全,无影响结构安全的桩基;

3、因质量原因受质监站处理,且没有纠正的项目不得申报;

4、2017年8月后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按评优办法规定申报。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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