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2


 

穗建筑〔2019〕539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粤建市〔2018〕259号)要求,为更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前期梳理排查,我局发现部分企业中部分注册人员注册状态异常,并整理了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名单中企业高度重视,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二、为更好地帮助企业自查自纠,我局委托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广州市市政工程协会、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广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广州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协助通知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自查,并发送注册异常信息。信息为系统自动识别筛选,各企业可以信息为线索开展自查自纠。

三、我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增设了查询注册状态异常人员信息功能,已登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企业可通过登录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点击企业基本信息一览-注册状态异常人员信息查询,查阅本企业相关信息;未登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企业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直属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专栏页面(http://www.gzcc.gov.cn/gzcc/jzjglzx/zszl_list.shtml),根据企业资质类型查看相应的企业信息登记相关办事指引了解需提前准备的资料情况;资料准备好后,点击上述专栏页面左侧竖向导航栏“企业信息库”(http://qyk.gzcc.gov.cn/SignOnServlet)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信息提交后自动进入公示,从提交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期(5个日历日必须包含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信息入库后,便可查询注册状态异常人员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名单.doc

广州市住建局网站原文链接:http://www.gzcc.gov.cn/gzcc/2.2/201903/ca1ca98d40ce4a31a58367d62aeec349.shtml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1日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