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23〕11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提升行业综合竞争力,打造广州建筑业企业品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继续开展2023年广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广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试行)》(穗建联〔2021〕136 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
(一)优秀企业
1.《广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
2.近三年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二)优秀企业家
1.《广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
2.担任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书;
3.近三年个人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三)优秀项目经理
1.《广州市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见附件4);
2.担任项目经理的聘任书、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近三年个人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三、申报须知
(一)申报企业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广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在会员中开展,不收取任何评选费用;
(三)我会秘书处将邀请行业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获奖企业和个人将在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按顺序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于11月17日前报送至我会行业发展和科技工作部(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25楼2501室);电子版文件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1045301675@qq.com。
四、其他说明
各会员单位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每个会员单位推荐优秀企业家不超过1人、优秀项目经理不超过2人。
附件:
附件:
1.广州市建筑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项目经理表彰办法(试行)(穗建联〔2021〕136 号)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李嘉欣,020-83270540;谭 立,020-8159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