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9〕53号
各有关单位:
随着广州市机构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移,为更好地履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的职能,充分发挥我会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行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广州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工作,我会对《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办法的修订得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大力支持,并经我会七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议、七届六次理事会议审定通过。
本次办法的修订参照了国家、有关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广州地区实际情况。修订后的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地下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我会将继续组织好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并做好向广东省、国家有关协会推荐优质工程的相关工作。
现将《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pdf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