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建联〔2019〕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广州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建筑企业综合素质和社会信用力,更好地加强行业自律,经我会积极与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沟通和对接,决定联合开展广州市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推进广州市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评价标准和途径
1、评价办法
根据《工程建设企业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企业可以申报的同时选择评价方式。
2、平台申报
我会开展广州市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启用“广州市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该平台与中施企协实行联动,信息共享,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三、评价方式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联动评价还是单独评价。
1、联动评价:中施企协统一协调组织,分类评价,同时发布两级信用等级结果。
2、单独评价:我会根据企业需求,单独组织开展本市评价活动,发布本级信用等级结果,结果信息报中施企协备案。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1、会员企业可先在信用平台免费注册帐号,建立企业档案,以及填报相关信息。
2、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评价方式。我会根据评价方式,每年5月和10月份分别组织两次评审。
3、根据《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征集管理办法》(详见附件3),我市于每年11月,组织专家评出当年诚信典型企业。
五、其他事项
1、原来已经参加中施企协信用评价的企业信息将直接在平台可以查询、维护。
2、原来已经参加我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直接在平台填报企业相关信息,我会按照原颁发的证书有效期,重新核发信用等级结果证书。
3、我会信用评价工作为免费在会员中开展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动评价,按照中施企协相关文件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83270540
邮箱:1045301675@qq.com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9年7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