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穗建联〔2025〕35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导则(试行)》(建办标函〔2023〕341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新趋势,进一步完善成果体系,提升科技含量,我会对《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穗建联〔2024〕83号,详见附件1)进行了修订。基于此,我会决定继续在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上半年科技成果评价材料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3月31日至5 月 31日。
期间,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分批组织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和宣贯培训班。请各会员单位结合自身拟申报省级工法、提名科学技术奖、职称评审等工作计划提前做好准备。
二、申报方式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采取网络申报形式,各会员单位根据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资料要求(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见附件3、附件4、附件5)以企业简称+成果名称命名压缩,邮件正文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到我会行业发展和科技工作部邮箱1045301675@qq.com,我会将组织专家对电子版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成果另行通知提交评价的书面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市外的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非广州市)申报成果评价的,必须至少拥有1项在广州市内的实践应用项目作为成果研发的主要支撑,且同一法人单位需集中统一申报。
(二)如对评价专家构成、职称另有要求的,请申报单位提前沟通协商;
(三)申报单位需预先准备科技成果评价汇报PPT,突出展示创新与亮点,并起草科技成果评价证书(详见附件5)。
(四)我会将加大科技成果评价、科学技术奖等工作服务力度,助力会员单位中具有竞争力的科技项目顺利完成评价,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邱俊勇 020-83271732、18122303994
李嘉欣 020-83270540、13570257632
邮 箱:1045301675@qq.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501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联〔2024〕83号)
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2025年3月21日